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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6-03-24 | 作者:】

各部门:

根据校历安排,经学院研究,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放假时间

4月2日(星期六)至4月4日(星期一)放假,共3天。其中4月4日(星期一,农历清明节)法定节假日,4月5日(星期二)正常上班上课。

二、注意事项

学院总值班室设在党政办公室。放假期间各部门值班时间:上午8:30-12:00,下午2:30-6:00。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:33152110。

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,特别是外出时要注意人身、交通安全,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和其它意外。

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,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,落实各项安全措施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事故工作,特别要加强基建维修工程施工期间校园安全管理。妥善安排好值班、保卫等工作,值班人员要认真执行值班纪律,确保信息畅通,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
请各部门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值班表于3月31日(周四)下午5:00前,通过OA发至党政办公室马邵利邮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