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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贸与流通学院组织学习《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暂行规定(修订)》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20-09-17 | 作者:张光】

9月16日下午,商贸与流通学院在崇文南楼A501会议室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,组织学习《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暂行规定(修订)》(陕工院院字〔2017〕10号)。

教学办主任张光带领全体教职工学习了《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暂行规定(修订)》的文件内容,明确了我院对于教学事故的定义、涉及范围、等级划分、认定、处理等内容。

王永莲院长在总结中强调,教学工作是学院的根本任务,全体教职工应该深刻学习《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暂行规定(修订)》文件内容,做好教学、实训的全过程管理,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,促进我院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