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学生工作 > 奖勤助贷 > 正文

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提标、扩面补助的通知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9-11-22 | 作者:】

各二级学院:

根据省财政厅、教育厅关于调整职业院校资助学金政策的通知精神,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、提高补助标准,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,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%,资助标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3800元、一般困难学生2800元。现将我院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提标、扩面工作安排情况通知如下:

一、春季国家助学金提标补助

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提标补助的资助范围是2019年春季已获得国家助学金的2016、2017、2018级学生(不含建档立卡家庭学生),每生150元,其实际享受的2019年春季学期助学金为1400元或1900元。

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核对《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提标补助信息核对表》(附件1)中的个人信息,对2019年已毕业离校的学生要联系到学生本人,确保核对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。具体名单见附件1。

二、春季国家助学金扩面补助

春季国家助学金扩面补助的资助范围是2018-2019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2017、2018级学生中,未享受该学年国家奖助学金、学院奖学金的学生。

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助学金评审程序开展工作,评审结果在二级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。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:

2019年春季助学金扩面补助名额分配表

2019年春季助学金扩面补助名额分配表

学院名称

机械工程学院

电气工程学院

土木工程学院

商贸与流通学院

汽车工程学院

财经与旅游学院

材料工程学院

信息工程学院

化工与纺织服装学院

航空工程学院

合计

名额分配

135+1

128+1

166+1

179+1

83

139+1

57

235+1

58

119+1

1299+7

注:其中名额为一般困难学生,资助标准为1400元。+1为特困学生,资助标准为1900元。

三、报送时间及要求

请各学院于12月3日(周二)前将评审报告、《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提标补助信息核对表》(附件1)、《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扩面补助人员信息表》(附件2)和《本专科国家助学金-导入模板》(附件3)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,纸质版材料要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和学工办主任签字盖章。

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,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此项工作。

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

2019年11月21日